退訂原則

一、【因人力不可抗拒之天然災害、或林業署南投分署公告步道封閉,致無法於預定日期前往住宿】情形符合下列任一項、且主動提交退款申請表者,可全額退還已付金額。

  1. 海上颱風警報發布前2日至解除警報日起5日內。
  2. 能高越嶺國家步道西段封閉期間,並彈性至開放日起3日內。(最晚須於入住日前1日提交申請)
  3. 進入能高越嶺國家步道西段聯外道路交通中斷期間。
  4. 林業署南投分署雖未公告步道封閉,但經中央氣象署發布入住日之氣象報告 豪雨特報、地震 等不可抗拒因素,且發布範圍為南投縣、花蓮縣。(豪雨特報須於原定入住日起算10日內提交申請;地震則依天池山莊公告辦理)

【注意!】天災退訂原則若有未盡事宜,優先以天池山莊針對當次天災所 公告 之退款原則為依據。步道未公告封閉但可自主選擇退款時,可自主選擇退款期間及申請期限以公告說明為準,逾期不予受理;不符合「可自主選擇退款期間」的訂單,依一般退訂原則辦理。
 


二、【其他個人因素取消訂購】之退費。

  1. 入住日前4日(含)以上要變更品項或數量:先重新下單、再申請原訂單退款,原已付金額將於新訂單完成付款後全額退還。
  2. 入住日前4日(含)以上取消訂單:扣除5% (單筆最高100元) 手續費後餘額退還。
  3. 入住日前3日取消訂單:扣除整筆訂單50%費用後餘額退還。
  4. 入住日前3日退訂部分商品:扣除退訂商品50%費用後餘額退還。
  5. 入住日前1~2日取消訂購、住宿日未報到、供餐時間內未領取:恕不退還已付金額。
  • 退訂符合項目以申請表提交日期為依據。例:入住日1/5,前3日為1/2、前4日為1/1
  • 申請部分商品退訂,即視為同意由本公司代為處理電子發票折讓
  • 天池山莊食堂保留各項規定之修正權利
     

三、【退費方式】

  1. 訂單以信用卡付款,則於3週內以退刷方式退還
  2. 訂單以其他方式付款,則於3週內以轉帳方式退款

四、【確認申請】

  1. 填寫退款申請表前,請先詳閱以上退訂原則
  2. 填寫完須按下「提交」並至信箱確認 (含垃圾郵件):收到『天池山莊食堂 退款申請表』回條,代表申請成功
  3. 退訂符合項目以申請表提交日期為依據,若10分鐘內未收到回條,請重新填表,以免影響訂單退費權益

點此前往 退款申請表
 



【防詐騙提醒】

  1. 訂購及退款流程皆以官方系統通知信為依據。
  2. 客服不會透過電話、簡訊、非官方Email等方式,請您操作ATM、網路銀行、臨櫃匯款,或請您提供金融帳號、信用卡號與其他重要個資。
  3. 如接到可疑來電或訊息,請勿理會並與客服聯絡,或撥打165反詐騙專線查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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